学业不良,是任何学校教育、教学工作中必然伴随的现象。但对其涵义
的理解,却有仁、智之别。目前,教师在使用“学业不良”这一概念时,一
般存在这样三种观点:
(1)绝对学业不良观
指学生现实的学力未能达到应有的教学目标。这里所说的目标,是指各
年级、各门学科可以期待学生能够达到的基础水平。学生的教学目标达成度
低于基础水平,就是我们日常说的“学业不良”。这种“学业不良”,由于
是依据绝对评价作出的,所以也叫“绝对性学业不良”。
这种“学业不良”观,没有对每一个学生的个人因素及条件作充分的考
虑。教师很容易忽视学生的基础不同。在升学教育的影响下,教育目标定的
过高,在实际掌握上,容易出现过多的“学业不良”。
(2)相对学业不良观
它以相对评价为依据,认为凡有人群的地方,就有左、中、右。每个学
生在集体中同他人作比较,处于低水平者,视为“学业不良”。但是各班、
各校、各学区之间,由于种种条件的差异,在学业上一般也会呈现出极大的
差异。一个班级的学业不良儿童,在别的班级里未必是。反之,某一班级的
“中等生”,在另一班级可能是“学业不良”。相对评价的结果,总会有人
归入“学业不良”类,不管他如何做出努力以提高学业成绩。这样,会对这
部分学生人格的形成产生巨大的影响。特别是在以“选拔性”考试为标准的
升学教育框架里,招生的比例决定了少数初、高中生能升学,大多数学生成
了学业失败者。
(3)个人学业不良观
也可以叫做“能力学业不良观”。这个观点认为,每个儿童最大限度地
发挥自身具有的潜力状态,是最好的发挥阶段;反之,未能充分发挥自身具
有的能力者,就叫做“学业不良”。这可借助学力检查(亦可用学期成绩)
与智力测验,比较学力分数与智力分数,凡学力分数显著低于智力分数,判
定为“学业不良”。它着眼于每个学生固有的潜在能力,从每个学生个人自
身去寻找。因而,更加符合发展学生个性的教育精神。
现代教育主张,应以发展每个学生的能力和特点为基本前提,要不断地
确立适应个人特点的目标,并加以正确的指导。要考虑到个体能力与特点对
目标达到的“射程”,再促使其不断发展。
学业不良的诊断的设计,将按两条线索发展,一条是以学科教学为中心
采取促进措施,旨在提高综合能力,充分进行个别辅导;另一条是从心理治
疗的观点做出的指导,以提高积极性为中心,旨在改善性格、环境、人际关
系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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