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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为规范与学生个体行为的调控

个体行为是相对于群体行为而言的。从一般意义上讲,是指在一定的思

想认识、情感、意志、信念支配下,学生个体所采取的符合或不符合一定规

范的行动。

1.学生个体行为的类型

学生个体行为大体可以归纳为三类。

(1)理想型。即学生有良好的道德信念、道德情感、道德意志和道德行

为习惯,开始形成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和理想信念。

(2)缺陷型。即学生个体行为虽没有原则上的错误,但“大错不犯、小

错不断”。这种形态的个体行为是各种矛盾的集合体,往往表现为言行脱节,

表里不一。

(3)越轨型。即学生个体行为有经常性地与学校行为规范相对抗的倾

问。往往伴有某种恶习,甚至同社会上的不良分子同流合污。

2.学生个体行为的制约因素

如果我们认真考察一下就会发现,学生个体行为受以下六个因素的制约

和影响:

(1)个体价值观。指学生对自己和他人个体行为的价值取向所持的评价

标准和尺度,是对个体行为方式的根本看法。

(2)个体需要。指学生个体行为不满足于现状且要改变现状的一种内驱

力。它是个体对某种目标(包括合理的与不合理的、现实的与不现实的)的

渴求或欲望。

(3)个体行为能力。指个体实现教育者期望目标所具备的各种心理特征

的总和。包括接受能力、理解能力、辨别是非能力、鉴别美丑能力以及其他

各种技能。

(4)个体行为方式。指个体实现需要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的总称。

个体行为大体上可分为合现范与不合规范两大类。

(5)环境情景。指思想品德教育面临的社会客观现实。包括社会文化、

社会风气、传播媒介导向功能、以及家庭学校的思想品德教育条件等。

(6)个体行为支付。指学生个体行为为满足需要的付出的代价。行为支

付可分为必要支付和额外支付两大类。

以上:六个因素贯穿于学生个体行为的始终。它们的不同组合就构成不

同类型的个体行为。中学思想品德教育应努力优化各变量,力求实现最佳组

合,以达到思想品德教育的目的。

3.学生行为规范功能

学生行为规范是对学生行为的各种因素的综合调控,其主要功能表现

为:

(1)评论标准功能。《中小学生行为规范》集中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中小

学生道德素质和文明行为的基本要求,为社会、家庭、学校提供了一个评价

中小学生行为的标准。经过行为规范教育后,又可转化为学生内在的行为标

准。

(2)导向约束功能。《规范》明确规定了中小学生应该做什么,不应该

做什么。遵守规范的受到肯定和表扬,违反规范的则会受到否定和批评,乃

至处罚。

①矫正调控。即对缺陷型行为的否定评价和矫正。缺陷型行为的产生和

发展是有一个过程的,对该类行为的调控要注意以下方式的运用:

第一,预防性调控。在学生不良行为还处于萌芽阶段时就加以控制,力

求防微杜渐。

第二,疏导性调控。疏导就是既要重视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,又要重视

导之以行,使我们的学生在通情达理的同时,自觉地落实良好的行为要求;

当发现学生中出现不良行为时,就应该及时通过疏导和教育,使学生能从根

本上认清不良行为的危害性,从而自觉改正错误。

第三,巩固性调控。学生修正行为偏差之后,教育者及其组织系统应及

时强化使之巩固,形成行为定势,并因势利导,使他们追求更高的价值目标,

引导学生从缺陷型行为向理想行为转化。

②惩处调控。即对越轨型行为的否定评价和矫正。根据斯金纳的强化理

论,如果越轨行为所获取的利益大于个体行为支付,越轨性行为就会有禁而

不止。因此,只有对越轨性行为进行有效的惩处,才能控制这种行为的发生。

惩处型调控要通过三个系统来实现:

①惩诫系统。通过增加学生不良行为的必要支付和额外支付,把越轨型

行为控制在最小范围,以防其进一步蔓延。具体可以通过两条途径。一是完

善硬性制度,建立全面系统的校纪校规,设立正确的个体行为标准模式,使

个体行为可以预测到自己行为的结果。同时,借助校纪校规对越轨型行为进

行批评、教育和适当惩罚,促使其向符合规范行为转化。二是完善软性机制,

形成良好的环境氛围和道德意识。通过舆论的抨击以及个体内心信念的转化

而达到转化越轨型行为的目的。

②转化系统。通过思想品德教育工作者及其组织系统的有效工作,使个

体逐步认识到越轨型行为的成因及其危害性,稳定思想情绪,消除心理障碍。

进而使学生懂得什么行为是正确的,什么行为是错误的,以及该采取何种行

为方式等。从而从根本上改正越轨型行为,达到同法律认同的的社会价值的

和谐。

③内化系统。学生个体不规范行为有了一定程度的转化以后,就应该及

时进行价值观和合理需要的教育,使学生从世界观和人生观的高度来认识和

评价自己的行为,从而彻底地改变自己的态度,从内心信服教育者的观点,

并把这些思想纳入自己的思想体系之中。这样,学生的个体行为就有可能从

越轨型和缺隐型逐步转化为理想型行为,并内化为良好的行为定势。

当然,惩罚不是目的,而是必要时作为促使学生修正行为偏差的手段。

因此,任何对学生的体罚和经济制裁都是错误的。同时,要注意惩处的适度

性,过重或过轻的惩处都不能达到最好的教育效果。

(3)激励调节功能。遵守规范会成为学生的动力因素,激励学生努力向

上;规范调节着每个学生的行为,使之产生合乎道德要求的行为,克服违反

行为规范的行为。

激励调控。主要是对理想型行为的确认和强化,促使学生不断追求更高

层次的道德理想。行为科学原理告诉我们,任何行为都是由于激励而产生的。

一种需要满足后,便不再是激励的因素,个体必然追求一种更高层次的需求

作为新的激励起点。另外,需求使人产生某种期望,期望能否实现,一方面

取决于个人努力,同时,也取决于组织给予的确认和鼓励。如果个体行为得

到的报酬与其期望值基本相符,个体行为就会得到强化,如果个人努力没有

成效,或得不到公正的评价,就会对激励产生不良的影响。因此,激励型调

控的实施要处理好以下关系:

①期望与目标的关系。人总是希望通过努力达到预期的结果。因此,教

育者期望目标的设立必须科学,如果个体认为通过努力有能力达到目标,就

会有信心,有决心;如果个体认为目标高不可攀或目标过低,就会失去内部

的动力。

②成绩与奖励的关系。发现个体行为有某种进步时,就应该及时给予合

理奖励,并创造一种情景——因其进步而得到教育者及其组织系统的信任和

同伴的羡慕,并使之逐步形成良好的个体行为定势。

③奖励与满足个体行为需要的关系。教育者对于学生合理现实的个体需

要,应该给于确认和鼓励,并为学生实现合理个体需要提供种种有利条件。

如果学生建立了这个反射体系:合规范性行为——奖励——需要的满足,那

么,激励调控就能起到强化和巩固学生合规范行为的作用。

除此以外,还应注意激励的平等性。须知理想型行为不是优秀生所特有

的,不能忽视后进生的闪光点。对优秀生的良好行为固然要激励,对差生的

闪光点更要及时肯定和表扬。所以,需要注意激励的广泛性。实践证明,如

果大部分学生认为激励与己无缘,激励的效果会大打折扣。

(4)维系团结功能。每个学生都遵守行为规范,可以帮助学生形成和谐

的人际关系,使之活动协调,友爱互助,维系和增强集体的团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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